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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啊,房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昨天,在CCTV-2看到了一则新闻:长沙的经济适用房竟然还有车库?政府主管部门对这样的事情竟然是不支持,也不反对,感觉有点“暧昧”。

真是荒唐!

“经济适用房”这个名词的来历,就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问题而来的,尤其是低收入家庭。既然是中低收入家庭,也就是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无力购买当地的商品房后,才有这样的通道来圆自己的住房梦。像这样收入水平的家庭不可能拥有私家车,如果拥有的话,那么还称为中低收入家庭吗?可见当地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真是“疏忽”啊!

还有,对于目前国家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条例我也存有质疑。比如:硬性规定必须是本市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申报购买。试问:外来务工人员为什么不能?他们没有对国家和城市的繁荣做贡献吗?他们不是中国公民吗?我党“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”的纲领有局限性?还有,经济适用房的面积为什么还有100平米以上的,甚至更大?是变相的、低廉的“商品房”吗?我们的政府是为那些买不起大面积商品房的“中低收入者”圆大房子的梦?——可想,政府和我们的专家在这个方面所做的种种工作又有什么成效呢?根本就没有倾听底层人民的呼声。

我认为,国家对经济适用房方面的政策应该有如下考虑:

1. 中低收入家庭的界定问题。

中低收入家庭应该界定为:全年税后收入无力支付五平米商品房(区域均价)的人群。

2. 购买群体。

在所属区域工作并居住六年以上,以暂住证和工作单位关系证明为凭;无一套住房的家庭(外地与本地);对国家垄断行业企业员工和公务员申报购买经济适用房时,需要考察相关收入水平及直系亲属经济收入情况。

3. 申报流程。

可自行申报;申报时,需提交本人户口及相关直系亲属的相关情况,尤其是收入水平和购、住房情况。

4. 车库及相关建筑。

坚决要求开发商不提供车库等商品房的配套设施;绿化面积不是硬性指标,可以降低。

5. 住房面积和使用权利。

住房面积控制在40~90平米左右;购买所有权30~50年;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提交材料不实者,国家可强行收回该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,转租其本人,或转售他人。

6. 全民信用机制。

建立全民信用机制,这方面可仿效德国。个人信用履历可以影响到个人养老、所得税、医疗及保险等各个方面。

7. 在经济适用房开发问题上,政府应鼓励人们去中西部进行生根、发展,尤其是创业等行为。

在商品房方面,希望我们的政府和专家能从大处着眼,把工作做细,搞好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。对于区域性房价的恶性膨胀,进行重点深入治理整顿。

希望全天下的老百姓能够居者有其屋。

【作者: lcqcy2008】【访问统计:】【2007年04月16日 星期一 18:48】【注册】【打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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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评论人:影枫   2007-04-17 08:30:10   

几条下来,那种政企“暧昧”关系,也就OVER的差不多了!

- 评论人:sheila   2007-04-16 20:24:12   

鼓掌...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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